新聞鏈接:茅台五糧液該罰嗎?
茅台、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被罰4.49億元的消息一發布,便在市場上引發了該罰款是否合理的爭論。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昨天在其個人微博上表示,茅台、五糧液壓根不涉及什麼國計民生,而且本來就屬於奢侈品,實施一些相關的定價策略是理所當然,發改委拿這個開刀是無事生非,充分暴露了反壟斷部門濫用權力干擾企業正常經營自主權的問題。
著名投資人但斌在微博中同樣質疑,“白酒業有壟斷?真是天大的笑話,兩只油老虎呢?”還有市場人士發出疑問,“為何處罰電信運營商那麼難,而處罰白酒企業卻這麼容易”?
雖然存在質疑聲音,但北京國綱華辰律師事務所唐曉林律師表示,茅台、五糧液兩家酒企是否涉及價格壟斷,一是要看這兩家企業的產品在同類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如果兩家企業市場占有率很高,並且存在相互串通漲價、或者存在某種實質性一致漲價行為,那麼可以認定兩企業違反了反壟斷法,但鑒於目前發改委尚沒有披露具體信息,對於罰款的正當性還不能確定。
既要抓住壟斷之手也要堵住壟斷之嘴不知從何時起,提起“茅五”,人們總是會聯想到大吃大喝、公款消費……“喝的不買,買的不喝”早已是酒桌上公開的潛規則。
如今,“茅五”終於攤上了大事兒,儘管4.49億元罰款的消息尚未完全證實,但網絡意見卻早已“拍手稱快”,其興奮之情毫不遜於當初國家發改委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兩大電信企業發起的反壟斷調查,儘管該調查結果至今仍無下文。
兩個普通的酒類企業與壟斷沾上聯繫,即使在市場經濟成熟國家亦不曾聽聞,更不可想象。按照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價格與需求成反比,價格越高,需求越小,像茅台、五糧液這類售價動輒成千上萬的“奢侈品”本應該只能存活在一個小眾市場,根本不可能產生當前這種能左右行業價格趨勢的影響力,壟斷更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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