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無證駕車打人被收容教養一年
2011年9月6日晚9時許,海淀區西山華府小區門口,李某無證駕駛一輛無牌寶馬,與駕駛奧迪車的蘇楠與小區一對業主夫妻因開車發生衝突,二人毆打對方約3分鐘。致當事男子頭部外傷,前額被縫9針,後腦被縫2針,多處軟組織挫傷。
同年9月7日,公安機關依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李某、蘇楠刑事拘留審查,在審查中,李某、蘇楠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9月8日,李雙江到醫院探望被打夫婦,為兒子道歉,稱“沒有教育好兒子,我寧願你們用棍子把我打一頓。”
隨後,北京警方通報稱,由於李某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之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李某由政府收容教養1年,已送交執行。
2012年9月,李某收容教養期滿獲釋,並改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