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7日電限購令出台後,在深圳買房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之一:1、有深圳戶口;2、在深圳繳納社保滿一定期限;3、在深圳納稅滿13個月。之前有消息稱,有許多人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獲得了購房資格。
日前,有爆料人爆出猛料,稱一些“補稅”所出的稅單雖然出自各區地稅局窗口,卻是通過“套號”或私造記錄隨後抹掉等手段取得,稅款並沒有繳納入國庫,而是被中介、地稅、國土等內部人員私分了,涉及稅單數量眾多,金額可能高達數千萬元。
晶報報道,對此記者起初無論如何不敢相信,但是通過暗訪,記者發現,這個爆料絕對不是空穴來風……
爆料人稱,2012年,自己的幾個朋友想買房,卻又達不到購房條件,於是找到某地產中介。地產中介告訴他們,可以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的方式獲得買房資格,於是他們便通過中介辦理補繳納,每辦理一個個人完稅證明,金額5萬-6萬元。最開始時,為了保險起見,他們跟隨中介一起到地稅局窗口辦理,辦理過一次後“放心”了,就全權委托中介前往辦理。
其中一位朋友拿著補繳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成功辦理了過戶。另一位在2012年7月辦理過戶時卻遇到了問題,遭遇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退文”,理由是“申請人所遞交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經福田地稅局內部系統查詢,查無申請人個人所得稅繳稅情況”。
這個理由,讓他這位朋友一頭霧水,因為這個理由並沒有說完稅證明是假的,卻又“查無申請人個人所得稅繳稅情況”。
因為過不了戶,當事人遭遇了一系列的麻煩,包括定金可能被沒收等等,後果很嚴重。當事人於是決定搞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情。
起初,他懷疑中介私吞了這筆錢,找到中介要求他們解釋,中介卻百般推委、拖延。在此過程中,中介堅稱自己是從福田區地稅局窗口拿到的稅單。
當事人一度報警處理,接警派出所則稱,如果稅單確實是從福田區地稅局窗口出來的,“我們就沒辦法確認真假,沒權限”。
當事人無奈之下,開始通過各種關係,自己進行調查。調查之初便聽到一個傳聞:同一個月遭遇“退單”的竟然有200多人。
懷疑在當事人心中湧起——“這些錢到底去了哪裡,如果是中介拿了,為何鬧到這個地步他們還不吐出來?如果進了國庫,為什麼查不到繳稅情況?如果是稅務部門內部人員單獨造假,之前那些稅單為什麼又能過戶?”
經過與朋友討論,一種比較合理的解釋浮出水面:補繳的稅款並沒有進國庫,而是被相關工作人員私分了,稅單雖然是地稅局窗口出的,甚至地稅局的某些系統裡還短暫存有相關紀錄,但這個稅單和紀錄只是供過戶用的,過戶完成,稅單和紀錄隨之消失。而這些,地稅內部人員顯然無法單獨完成,房地產登記涉及的國土等部門也難脫幹系。用當事人的話說:“簡直就是印支票,一張紙6萬。”
為了驗證這一解釋,當事人通過自己的渠道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不但是被“退文”的稅單,此前已經成功過戶的幾個稅單也查不到相應的繳納記錄,也就是說有許多稅單“有憑無據”,沒有實際交入國庫。
為什麼2012年7月有那麼多退單?當事人稱,隨後了解得知,之前有上級小組下來檢查,同時原關外某相關部門有一官員落馬。
隨後,當事人走上了“要一個說法”的道路,向深圳市地稅局監察處以及公安、檢察等部門進行了實名舉報。隨後的調查中,他的懷疑一步步被證實。不過至今他的6萬塊錢仍然沒有被退回來,每次追問結果,相關人員都以“牽涉面太廣,需要時間”為由進行回答。
有傳聞稱,有關稅單的幾個涉事人員“每年換一部車,一路換到寶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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