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會上,有專家提出了“細飄塵”、“煙塵”等用語,希望能用通俗詞匯為PM2.5命名,但由於定義不夠精准,紛紛被否決。
“考慮了很多方面,能讓大家一看就能大概知道意思,也為以後其他命名留有空間。”劉青介紹,目前PM10的中文名稱為“可吸入顆粒物”,而PM2.5直徑要比它小,並且之後還有PM1的出現,將PM2.5的中文名稱定為“細顆粒物”,PM1如果今後命名可以稱為“超細顆粒物”。
劉青副主任介紹,目前只需再與氣象局和環保局等部門進行溝通,在相關程序後,將於近期正式發布該消息。
名詞解釋
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於1985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是經國務院授權,代表國家進行科技名詞審定、公布的權威性機構。國務院於1987年8月12日明確指示,經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名詞具有權威性和約束力,全國各科研、教學、生產經營以及新聞出版等單位應遵照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