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海南大學校長李建保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他說,被曝光“擁有24套房產”的“房嬸”,經查實,只是一名普通工程師,其6套房產也都是合法所得。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施傑在2009年參加全國兩會時就提出了《建立長效的網絡舉報受理制度的建議》,今年,他依然關注網絡反腐的話題。
“現在這個時代,黨員幹部光靠自我監督不行了,必須要引入社會監督機制。”施傑說。
前段時間,香港特首梁振英遭媒體和網友爆料,指其在選舉期間涉嫌賄選。梁振英高調回應,其競選辦主動向廉政公署提交相關資料接受調查。
施傑認為,“針對‘不當舉報’,完全可以用梁振英的方法來回應和保護自己。要正面回應失實舉報,要經得起曝光。”
施傑建議紀檢、檢察機關設立專門機構處理網絡舉報,規範網絡舉報信息的收集、處理和管理程序。“對網絡相關線索進行專業的收集、分析,按真實性、可查性、影響性分級管理,定期向舉報人作出受理反饋。”
針對網絡舉報泛濫可能造成的“泥沙俱下”,他建議紀檢監察部門建立網絡發言人制度。網絡發言人要對網絡上爆出的官員涉嫌腐敗問題,進行公開答覆,公布調查情況。“保證渠道通暢,增強舉報者的積極性,防止謠言傳播,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些代表委員表示,網絡反腐絕不能止於“曬艶照、亮房產”,也需要制度來規範,必須成為制度反腐的有益、有效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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