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嚴懲違法犯罪,加強應急處置
(一)進一步加大打擊懲處力度。各級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重典治亂,切實提高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公安機關要進一步鞏固“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成果,嚴厲打擊在飼料、農藥獸藥、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違禁物質和為謀財有危害食品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強化刑事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公安機關和監管部門之間案件移交、立案等銜接機制,提高辦案效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支持公安機關明確機構和人員負責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要協調有關方面加快完善技術鑒定相關制度,明確技術鑒定機構,積極為公安機關提供技術支持並協調解決鑒定費用。
(二)強化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要求,完善各級各類食品安全預案,建立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協調聯動工作平台,明確部門應急處置職責。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辦法,規範事故調查處理流程,提高事故查處效率。各地要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快速響應能力。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有序開展事故調查、危害控制、醫療救治、分析評估、信息發布等工作,確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時間得到有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危害。
(三)加強輿情監測和信息發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全面建立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制度,密切監測輿情特別是網絡輿情,強化信息通報。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前的相互溝通,確保信息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及時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統一歸口發布。針對人民群眾關心的食品安全熱點問題,及時、客觀、準確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注。
三、加強能力建設,夯實基層基礎
(一)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快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切實加強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監管機構能力建設,確保職能、機構、隊伍、裝備及時劃轉到位,保障機構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提升工作水平。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全面梳理查找監管漏洞和盲區,結合實際逐項明確細化監管分工和要求,特別是要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監管職責不清問題,盡快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和要求。建立健全部門間、區域間食品安全監管聯動機制,強化跨部門、跨區域信息通報和案件協查,及時徹底查處不合格產品。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完善投訴舉報機制,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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