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食物安全有關的環境衛生管理在香港備受重視。除了對餐館、茶樓實行衛生標準分級制,也對所有攤販實行牌照管理和日常監管,衛生不達標的將被取消牌照。2003年11月起,香港開始推行“每月街市清潔日”,要求全港所有的100多個公眾街市(即菜市場)檔戶在當天徹底清潔其攤檔一次。
法規從制度上保障了香港的潔凈。2001年,香港實施《定額罰款(公共地方潔凈罪行)條例》,對亂拋垃圾、隨地吐痰、非法張貼廣告、寵物糞便污濁道路等幾類常見的違例事項訂立600港元的定額罰款,2003年6月起罰款額度升至1500港元;情節嚴重者會增加罰款額度,加判做義工甚至監禁。特區政府食環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漁農自然護理署、房屋署、環境保護署、海事處和警務處等七個部門均有執法權。
食環署介紹,該署每天都進行執法行動,會在發現或接到舉報後要求限時整改及檢控違規人士。據統計,近幾年來,香港因公共地方潔凈罪行而定罪的數目大約每年3萬宗,年均罰款額度超過5000萬港元。不少市民認為,香港對涉及環境衛生的處罰威懾力強,能警示市民和遊客等所有在港人士守法,以維持城市的清潔。
然而,執法只是最後一環,提高市民清潔意識及取得市民通力支持更為重要。早在上世紀六十年代香港就推出“清潔小姐”形象,七八十年代又進行“垃圾蟲”和“怒目相向”的反面教育,九十年代推出“清潔龍”形象,2003年非典之後又進行了“全城清潔、全民參與”的持續宣傳。
在香港的大街小巷、公共場所,幾乎都能看到有關愛惜環境的宣傳海報,政府機構和社會團體也會不定期組織展覽、比賽、巡演等靈活多樣的宣教活動。以食環署為例,其建立了專門的教育展覽和資料中心,還通過流動宣傳車到訪學校、公園和社區等開展各類宣教互動活動,同時還定期出版多語種的手冊供市民查詢閱讀。此外,香港還將環境衛生教育納入中小學課程,並按不同主題推出清潔活動,如除夕“歲晚大掃除”、夏天凈灘、秋天清潔郊野公園、管好寵物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