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3日電/歷來“最短命”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政府租屋津貼案,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預計審訊12日,將傳召15名證人。案情指2人為了申領租津,於1980年代以對方名義買入北角城市花園物業單位,再互相租住自己單位,隱瞞單位真實業權,直至1990年曾景文對樓市前景感不樂觀,決定把物業出售。事件早前被傳媒“踢爆”後,麥齊光竟即時購買“太空電話卡”致電及電郵聯絡曾景文疑“夾口供”,聲稱當年因曾的名下物業有租約在身,買家欲求交吉,2人乃同意“交換樓”放售,絕非蓄意隱瞞真正業權。控方認為這純粹是麥、曾的“謊話”,以“換樓”作為掩飾。
麥齊光(62歲)及曾景文(57歲)昨同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控罪指2人於1985年6月至1990年12月期間,向香港政府虛構物業單位的真正業權,和隱瞞他們所租用的單位中各有財務權益,藉此分別成功向政府領取租津26萬及44.5萬元。另麥、曾各分別面對2項及3項身為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預審12日 45證人減至15人
控辯雙方昨日經商議後,同意把原有的45名證人減至15名,並於今晨開始傳召控方證人作供,當中包括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呂建勳,在渠務署任職工程師的曾景文胞妹曾慧華,當年為麥、曾二人草擬授權書的律師黎世安,發展局新聞秘書江淑芬,發展局資訊科技助理秘書林權,涉案22E單位的前租客梁孔曾以及稅局人員,以證明21E及22E物業單位物業稅的紀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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