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本次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旅遊法》草案也是人們關注的重點,在本次會議上《旅遊法》草案將迎來第三次審議。
《旅遊法》是改革開放初期就啟動的一個立法項目,曾列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立法計劃。但直至2009年年底,在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牽頭下,《旅遊法》起草組成立,這才重新啟動了立法進程。
去年8月底,《旅遊法》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其進行了第二次審議。草案共設十章98條,對旅遊者、旅遊規劃和促進、旅遊經營、旅遊服務合同、旅遊安全、旅遊監管、權利救濟等內容作了規定。草案對於民眾關心的旅遊安全、零負團費、景區票價、強迫購物、導游執業許可、旅遊者維權困難等,均有相應規範。
近年來,中國旅遊人群和旅遊產業的規模都不斷龐大,但是,旅遊市場中的一些亂象一直備受輿論詬病。一些專家表示,《旅遊法》若最終出台,將解決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的實際工作中“無法可依”的難題,有望從根本上解決長期制約旅遊業發展的矛盾、問題,為推動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