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形成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支線鐵路、城際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所有權、經營權率先向社會資本開放,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既有幹線鐵路。
(五)在保障群眾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等階梯價格制度。出台完善水電上網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
(六)繼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深化公立醫院改革,整合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職能。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健全保障房分配制度,推進公租房、廉租房並軌。建立最嚴格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完善食品藥品質量標準和安全准入制度。健全環保監管和生態補償制度。
(七)圍繞提高城鎮化質量、推進人的城鎮化,研究新型城鎮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出台居住證管理辦法,分類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完善相關公共服務及社會保障制度。
(八)發展現代農業,建立健全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制度。
(九)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健全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協同創新政策,整合資源實施科技重大專項,擴大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先行先試政策試點範圍,發揮科技在經濟發展中的支撐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