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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鐵男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5月16日電/在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正式被紀檢部門調查之前,在國家能源局內部已下發一份名為《做好機構重組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見》的文件(下稱“反腐倡廉文件”)。該文件的簽發時間是4月26日,恰是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一月之後。在該文件下發至能源局所屬的單位和司局不久,劉鐵男案隨之明朗。
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能源局反腐文件特別提出,“各級領導幹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親屬、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凡是有礙公平、公正和廉潔的事,堅決不打招呼,不寫條子,任何人不准打著領導旗號辦私事。”
管住權力和資金
上述能源局反腐倡廉文件提出:“從體制機制上進一步給各類市場主體創造條件,發揮企業和個人參與能源投資、項目建設的積極性和自主權。對繼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進一步簡化和規範審批程序,創新服務方式,貼近市場主體,提高行政效能,限時辦結。”能源項目審批管得多、管得嚴,地方能源企業的體會更為真切。一位廣東能源企業人士大倒苦水,連稱被審批制度害苦了。該企業所屬項目從2004年起一個批文、一個批文老實跑,但是所有程序走完後只待發改委核准,直至現在沒下文。
“但是,央企和私企沒有批文就先行建設,比我們晚的都早建成了。到頭來,守法的企業讓超生的項目優先核准。不僅如此,在項目審批上,央企項目往往比地方項目批得容易,出現央企進地方退的現象。”上述人士說。
行政審批是腐敗的源頭,管住權力才能抵擋利益誘惑。上述文件也透露出接下來能源局管理審批的態度:“規範行政審批和能源監管職權,以市場規則和法律制度來規範行政行為。研究建立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互相協調的審批運作機制。”同時,國家能源局監察局將牽頭制定《國家能源局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防控廉政風險。
在資金管理上,能源局提出,以重組國家能源局為契機,立足過緊日子,推進預算改革,有效控制行政經費的支出,做到所有開支都要事先編制預算。
“所有的行政支出和公務消費,不僅要按預算執行,而且都要按有關規定由國庫集中支付,嚴禁‘小金庫’和‘賬外賬’。”上述文件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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