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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虐童事件 折射中國基層社會管理缺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17 10:45:28  


  中評社香港5月17日電/貴州金沙縣石場鄉構皮村10歲的女孩楊賢(化名)身上傷痕纍纍,頭頂燙傷,很難再長出頭髮,前胸、腰部、臀部、四肢上都有一條條傷痕和淤青。

  “這些都是爸爸打的,我恨爸爸。”楊賢說。

  新華社報道,在金沙縣看守所,楊賢的爸爸楊世海對記者說:“我不知道怎麼教育她,我的教育方式就是打。”

  構皮村的村民陶文會說,楊世海3年前在外打工回到家,此後就“三天兩頭打小姑娘。我們有時說他太狠心,他說我打我家娃,管你什麼事”。

  近日,這起被曝光的父親虐待女兒事件受到中國社會廣泛關注,未成年人應該得到怎樣的保護,引起人們的深思。

  中國法律明確禁止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應共同承擔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責任。

  一些社會學家認為,時有發生的虐待兒童事件中,往往都是家人的愚昧導致了未成年人保護的“第一道防線”坍塌。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的一組調查數據顯示,近八成的家庭暴力來自於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暴力案件來自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家庭成員。

  “黃金棍下出孝子”,在中國現在仍有一些父母認為打自己的孩子是“家務事”,外人無權干涉。楊世海就說:“我以為我打自己的娃,別人管不了,誰要管,誰就養她。”

  同時,作為父親的楊世海多年虐待女兒的行徑在村裡有目共睹,卻很少有人去制止。“可以認為當地人都有體罰孩子的觀念。”重慶市社科院研究員孫元明指出,當體罰上升為被漠視和可接受的暴力,全社會都應該深刻反省。

  此外,司法機關處理虐待兒童案件時往往會面臨“尷尬境地”。楊世海案件的辦案民警說,法律規定虐待案屬於自訴案件,需要被虐待人主動舉報,公安機關很難主動介入。

  孫元明表示,虐童事件體現出一些落後的傳統文化觀念仍然存在,表明社會基層管理的缺失,基層社會管理仍需要“補課”。

  “兒童遭受家庭暴力事件必須引起全社會高度關注,公安、婦聯、學校、社區等相互協作、共同行動,防範這類事件的發生。”孫元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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