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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欲熏心 成功商人搗賣暴利假茅台 滑進深淵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26 17:39:53  


 
  利用在貴州開煤礦賺的錢,2011年龔應兵回到雲陽縣發展,先是成立了佳飛商貿有限公司,後又在雲陽新城外灘廣場長江段投資1000多萬元打造“佳飛漁港”。

  “我是一個要面子的人,我們船上賣的白酒都是茅台酒。但茅台酒的價格飛漲,我們有點頂不住了。”龔應兵告訴記者。

  由於資金短缺,龔應兵在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子泉商量後,便聯繫到了肖正舉,從他那裡購買假茅台酒用來招待朋友,同時銷售假茅台酒獲取高額利潤彌補公司資金的不足。

  “沒有人對我們的酒產生過質疑。”在把第一批假茅台酒售完後,龔應兵便與肖正舉長期合作。經公安機關調查證實,從2011年10月到2012年3月間,龔應兵從肖正舉處以每瓶300元的價格購進假茅台酒60件,共計720瓶,價值216000元,一部分用於佳飛漁港上的接待,一部分以每瓶900至1380元的價格對外進行銷售。

  低成本高回報誘惑下水

  “財迷心竅,利欲熏心。”在與記者的談話間,龔應兵不經意的一句話道出了他真正的犯罪動機。

  “低成本、高回報是白酒、特別是高檔白酒造假售假屢禁不絕的重要原因。”參與此案偵破工作的雲陽縣公安局副局長彭龍明告訴記者,一瓶假冒茅台酒包括原材料、房租、人工、收購空酒瓶等費用,生產成本150元左右,但制假者往往以幾倍的價格賣給飯店、酒行,利潤極為豐厚。以此案為例,龔應兵從肖正舉進貨時的價格是每瓶300元,卻賣到了1100元,甚至更高。

  “從我們辦理過的假酒案來看,假酒犯罪已經表現出了專業化、規模化的特點,另外一個就是團夥作案的特點比較明顯。”雲陽縣公安局局長龍慶說。

  龍慶坦言,打擊力度不夠是假酒案難以根治的一個重要原因。對食品安全的監管,目前還沒有形成制度性的長效機制,難以走出“不管就鬆”的怪圈,只有長期保持高壓打擊態勢才能遏制日益猖獗的造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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