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將該案件的具體審理退回科隆州級高等法院重新審理。但是對於一般情況,聯邦法院規定,谷歌在獲知用戶的個人權益受到損害後,有義務刪除惡意搜索聯想。也就是說,如果網際網路用戶發現谷歌的搜索聯想侵犯了個人權益,並向谷歌提出刪除相關提示要求而谷歌不予以受理,這時谷歌需要對由此造成的影響和損失負責。
聯邦法院宣判後,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山景城的谷歌公司通過在德國的新聞發言人凱‧奧伯貝克表示,法院判決該公司應當對搜索文本框中出現誹謗性內容承擔責任,這一判決讓谷歌“不能理解”,並感到“失望和驚訝”。
奧伯貝克舊調重彈說,“自動填充”的字串是由計算程序根據搜索頻率自動生成的,而非谷歌公司人為做出,因此谷歌不應對這些字串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奧伯貝克表示,谷歌將仔細審核法院的書面論據,但他同時也對德國聯邦法院沒有下達禁止提供“自動填充”功能的命令“感到欣慰”。
然而,對於谷歌沒有對“自動填充”的字串做出人為干預的說法,很多人提出了質疑。比如,當谷歌的搜索文本框內某些“自動填充”的字串遭到投訴後,這些引發爭議的字串便不再自動顯示,說明谷歌完全有可能對字串生成的結果進行干預,而非它一向標榜的只發揮“中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