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央巡視組
“有人說,巡視好比‘千里眼’‘順風耳’,我看這個比喻非常恰當”,對於中央巡視組的作用,中紀委原副書記幹以勝作出如上評價。中央巡視組怎樣擔任黨中央的“千里眼”和“順風耳”?如何才能既“找到老虎”,又“抓到蒼蠅”?
1 中央巡視組以巡視稽查省部級“高官”為主。重擔之下,誰有資格擔任巡視組組長?
“火眼金睛”+抗壓能力
中央巡視制度可追溯到1996年十四屆中紀委六次全會的“選派部級幹部到地方和部門巡視”。2003年,中央巡視制度正式啟動,共設立了5個巡視組,屬中紀委、中組部聯合辦公副部級巡視工作辦公室。2009年更為現名。
2009年出台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巡視條例》),進一步明確了中央巡視組的巡視範圍: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同級政府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人大常委會、政協委員會黨組領導班子及成員。
因為監督的是黨政“一把手”等地方高官,所以對巡視員特別是巡視組組長,提出了高要求,必須具備“火眼金睛”和抗壓能力。十年來,巡視組組長多由具有豐富黨務工作經驗、組織工作經驗的幹部出任,而且是級別很高,一般是正部級領導。
上個月,中紀委改革了巡視組組長的任命模式。從原來的終身制,改為“一次一授權”,也就是根據每次巡視的特點,選任負責人。
對此,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表示,摘掉“鐵帽子”旨在“打造一支作風過硬的巡視隊伍”。
2 巡視組到達地方後的具體工作鮮見於報端,巡視地方如何打響第一槍?
先見領導,再公布聯繫方式
目前,分赴江西、貴州、重慶的巡視組和進駐中糧的巡視組,都公布了聯繫方式,甚至公布了手機號碼。
這是遵循《巡視條例》的要求。中央巡視組到地方後,第一件事是“打招呼”,與當地副省級以上幹部、組織部和紀委領導,召開見面會;第二件事就是“接地氣”,通過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公布巡視監督範圍、時間安排、聯繫方式。
之後,中央巡視組的具體工作進展鮮見於報端。“不張揚、不違紀、不違法、不引起社會轟動、不影響地方工作”,此系巡視組的原則。但得知中央巡視組抵達消息後,一些地區曾出現排隊等待接訪的場景。
2011年4月初,中央第四巡視組抵達上海後,儘管駐地門口明顯位置立有信箱,供群眾投遞反映問題的資料,但大量群眾仍選擇跟中央巡視員直接對話。巡視組採取了“號牌預約”方式,先排隊領取登記表、遞交材料,再敲定會面時間。
最初幾天,駐地門前聚集了大量群眾,有人從9點排隊到8點,才領到登記表,還有群眾拖著棉被、床墊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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