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中央巡視組在地方一般停留兩到三個月。如何在90天裡掌握地方實情?
聽街談巷議,找個人談話
《巡視條例》賦予了巡視組9大權限,除了大範圍接訪接訪,還包括民主測評;到下屬單位走訪調研;與領導和群眾個別談話。
上述權限中,“個別談話”使用率最高。原中央第二巡視組組長祁培文說,“個別談話”是巡視組最重要、最基本的工作方式。該巡視組曾在《巡視工作要點》一文中說,之所以以“個別談話”為主,源於“大家在一起,顧慮較多,很難講出心裡話,更不願意涉及對某位領導同志的具體評價”。
巡視期內,“個別談話”對象少則一二百人,多則三四百人。“個別談話”遵循“層次”,第一層是副省級以上領導,除分管工作,個人家庭情況如子女、愛人的職業、收入,都要涉及;第二層是局級幹部,談話重點側重於“對省委和省委領導的意見”。此外,還會根據需求,找退休幹部、企業領導、人大政協幹部,以及群眾,逐個面談。
此外,街談巷議也是中央巡視組的重點。《巡視工作要點》中說,群眾議論的焦點,折射出“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的活動真相”,“這些議論提供了較有價值的信息,並在後來巡視中得到證實。”
4 “個別談話”的技巧有哪些?如何從中發現貪腐線索?
一句話牽出死緩貪官
在祁培文看來,“個別談話”有技巧,“要說硬話,不說軟話,不說錯話,不說過頭的話、沒有根據的話、模棱兩可的話。”而且還要有聽話外音的本事。他就從話外音中,發現了天津市原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的貪腐線索。
祁培文回憶,李寶金跟巡視組說“來天津你們想辦什麼事就找我,市長辦不了的事,我都可以辦”。這句“承諾”,在巡視員的腦子裡畫下了問號:市長辦不了的事,檢察長憑什麼能辦?
一位與李相熟的企業老板向巡視組解讀,“你不給他辦,他就辦你。即利用查案的職權,抓你的小辮子。”
調查隨即展開,李寶金為數家企業牟取利益、挪用巨額公款等案情浮出水面。
幹以勝說,近年來查處的上海市原市委書記陳良宇案、太原市原市委書記侯伍杰案等,都是中央巡視組通過個別談話等渠道,發現了線索。據中紀委通報的數據,自2003年至今,中央巡視組每年都會發現大量線索。
如2009年,中央巡視組先後巡視了浙江等12個地區、中國保監會等4個中央金融單位、中國海運等4個國企,查獲了黃瑤、宋勇等高官貪腐線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