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琉球王國時代
1879年,中日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島分成三部分:接近日本方向的奄美大島為日本領土,琉球本島及其附近島嶼作為一個獨立的琉球王國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日本方面建議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琉球本島及其北方島嶼作為是日本的領土,而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談判中沒有涉及釣魚台群島歸屬)。
1880年9月,中方在談判中最後妥協,簽署了《琉球專約擬稿》,以日本提出的方式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然而清朝皇帝拒絕同意這一不平等條約,並且指示了中方代表與日本繼續協商。日本方面然後離開,協商破裂。
1882年駐天津領事竹添進一郎與清政府恢復談判琉球問題,但是沒有達成協議。琉球問題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
1894年—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後,中國作為戰敗國割讓台灣、澎湖,在琉球群島問題上就更沒有發言權。從此琉球群島屬於一個國家和中國的藩屬這一事實開始被人遺忘。
1898年,日本強迫琉球人服兵役。
1901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去世。
1916年,全沖繩教師大會要求沖繩教師用污辱的手段懲罰在學校說琉球語的學生。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美國進攻琉球本島,日本士兵強迫琉球人跳崖自殺,或幹脆被打死以減少山洞中缺少食物的壓力,又或因為說琉球語而被認為是間諜慘遭殺害。戰爭使琉球人口減少四分之一。
1945年—1972年,美國占領時期,美國在琉球實行異化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美國占領琉球的態度是認為該群島屬於美國非法侵占的日本領土。
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和原屬於中國的釣魚台群島交給美國托管。
1951年,美日在沒有中國代表參與的情況下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把琉球群島連同釣魚台群島的“施政權”轉給日本。但這遭到土地的主人琉球人的群起反對,他們“聚哭於鬧市”。
1972年5月15日至今,日本重新恢復對琉球群島的統治,繼續實行同化政策。琉球群島現在仍然是日本47個地方自治實體中經濟最落後的地方。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