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日電/7月上旬,四川將向社會公開舉行《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草案)》立法聽證會。根據《草案》,四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分辦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校內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四川省政府法制辦相關工作人員向新華社記者表示,因《四川省義務教育條例》不適應新形勢要求,已於2009年廢止。從2010年起,四川正式啟動《草案》起草工作。
已完成的《草案》共設八章七十三條,包括總則、學生、學校、教師、教育教學、經費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
根據《草案》,四川小學、初中不收學費、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逐步實行免費提供教輔材料制度。禁止學校以接受捐贈等名義,變相收取擇校費、贊助費等與入學相關的費用。
針對高燒不退的“擇校熱”“擇班熱”問題,《草案》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轄區內的教育資源,不得將學校分辦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應當均衡配置校內教育資源,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在教育教學方面,《草案》提出,推進小班教學,逐步實現按照小學三十五人以下、初中四十人以下編班的要求。學校應按照課程標準開齊音樂課、美術課、體育課,保證學生在學校期間每天不少於1小時體育鍛煉。小學三年級以上學生和初中學生每學年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時間分別不少於10天和20天。
此外,心理健康教育被格外重視。《草案》規定,學校應當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教學計劃,設置衛生保健室、心理咨詢室,按照要求配備衛生人員和心理健康教育專業人員,為學生提供預防疾病、衛生知識和心理咨詢服務。
7月上旬,四川將向社會公開舉行立法聽證會,就“新規”中提出的學校配備專業衛生、心理健康教育、安保人員,學生參加社會實踐、體育鍛煉最低時限規定等內容展開聽證討論,並積極聽取社會各界對實施素質教育、保障教學安全方面的建議。預計修改後的《草案》經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將於明年上半年實施。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