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公司方面也不是無事可做。當美國政府帶著合法但機密的授權造訪網絡服務公司,要求其提供某些數據時,公司是有權對此進行懷疑的。公司可以謹慎的對數據進行挑選性提供,或是秘密的向《外國情報監聽法》法庭進行申訴,理由則是他們的國際客戶理論上也受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保護。但除了這些不切實際的選擇之外,網絡公司可做的事情不多。
因此,全球性的網絡服務公司將總部設在美國,對於外國公民和政府來說是有很大風險的。那些被美國監控的國家已經開始尋找既可以保護隱私,又不讓自己的信息在網絡上經過美國的服務器的方法。歐洲已經開始在這方面做出努力,歐盟執行委員會副主席薇薇安•雷丁(Viviane Reding)在採訪中對歐盟最新的數據保護法案做出如此解釋:“如若歐盟公民的私人信息傳輸需經過歐盟法律控制以外的地區,那麼必須要確保此地區的執法部門職能明確、品行優異並且接受司法監督”。儘管這些外國政府的努力十分鼓舞人心,但是監控醜聞卻讓美國政府和美國的網絡產業未來在歐盟地區具體操作和發展的談判中,處於極其不利的位置。
奧巴馬總統近日曾抱怨美國人民對國家安全局監控事件的態度過於天真,他表示“你無法同時擁有100%的安全和100%的隱私”。但此屆政府的短視和花言巧語卻實際上損害了美國長遠的安全利益。美國向來對外宣稱,在全球範圍內建立一個民主、自由、不受監控的網絡是其根本任務。這樣的本意固然是好的,但我們不能一邊進行毫無節制的大規模監控——無論是針對美國還是外國公民——另一邊享受著高度發達的網絡產業、民主制度和政治權利。美國應該借此機會,在尋求安全同時,兼顧隱私,並且對所有人一視同仁——無論是美國人,還是外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