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綠色港口:通過合作增強中國港口關於環境保護和溢油應急反應的知識與能力。於2013年6月4日至6日在青島共同舉辦“中美港口安全生產與水上應急管理研討班”和展覽,支持中國運輸行業領袖赴美考察美國港口環境友好實踐。
63.環境法律與制度:2011年11月17—18日,中美環境立法第一次研討會在北京召開,標誌著中國環境保護部與美國環境保護署在中美環境合作諒解備忘錄附件6“環境法律與制度”下正式開展合作。2012年5月和12月分別召開了第二次、第三次研討會,並決定在2013年底召開第四次研討會。這些研討會已形成中美之間就一系列問題進行深入、有效溝通的強有力合作機制。中美環境立法交流與經驗分享已經成為中美環境合作的重要內容。
64.環境審判、法庭和相關機構:加強在環境保護領域的合作與溝通。通過美國國際開發署資助項目,美國佛蒙特法學院的“美中環境法夥伴關係計劃”、美國環境保護署與中國國家法官學院合作培養15名環境審判法官,並開發環境法課程,在中國培訓法官。美環保署於2012年與中國法官合作組織兩期環境法赴美考察團,於2013年與中國海事法庭法官組織一期赴美考察團。
65.森林經營:繼續開展森林經營合作,包括通過在地區層面各自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的方式,促進區域可持續經營。2013年4月,中國國家林業局、美國林業局以及孟菲斯動物園在中國泰安舉辦了森林健康十年評估研討會。
66.打擊野生動植物販運:承諾打擊全球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在對全球野生動植物走私形勢和現有機製作出評估的基礎上,尋求更有效的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的合作機制;加強國家、地區和全球層面的執法合作,包括加強執法機構間合作;努力消除對非法獲取和交易的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非法來源和需求;促進技術創新以推動上述努力;通過與其他國家包括物種分布國政府合作的方式,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的國際合作。此外,決定進一步探討推動上述活動的最佳平台。
67.重型汽車領域合作:同意美國貿易發展署邀請由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及其他相關部門官員赴美,就提高重型汽車燃油效率和減少重型汽車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和項目進行交流。
六、科技與農業合作
68.海洋科學協議: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局和中國水產研究院確認對海洋生物資源專家組的承諾,包括2014年2月將在西雅圖和華盛頓召開的會議以及正在進行的項目和研討會,包括對西部灰鯨的共同研究、就水產養殖的替代飼料的交流信息、海龜研究、關於增殖和水產養殖的科研人員交流和關於漏油對海洋生物資源影響的研討會。
69.對災害性天氣檢測的聯合研究:聯合加強飓風(台風)、強對流天氣、乾旱、高溫熱浪等災害性天氣氣候監測預警及風險評估技術交流與研發合作,共同提升應對極端天氣和氣候事件能力。
70.中國氣象局和美國國家海洋與大氣管理局的聯合研究:重申共同致力於加強中國氣象局與美國國家海洋與大氣管理局在《中美科技協定》框架下的聯合研究,包括開發雙方準確、可靠觀測和理解大氣中溫室氣體活動的能力。
71.南印度洋的氣候觀察、再分析和預報:中國國家海洋局與美國海洋和大氣局正在共同制定關於南印度洋氣候觀察、再分析和預報的科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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