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曾成傑通過不法手段獲取了“三館項目”的整體開發權。2003年11月5日,曾成傑和範吉湘(另案處理)在吉首市武陵東路湘運賓館四樓租房掛牌成立“三館建設工程籌建處”,並刻制“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駐吉首開發部”印章。2004年1月8日,曾成傑、範吉湘在沒有公司注册資金的情況下貸款850萬元,注册成立湘西吉首三館房地產聯合開發有限公司,曾成傑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因曾成傑被人告發不具備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資格,2004年6月30日,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由曾成傑變更為其妻鄧友雲(同案,已判刑),曾成傑負責公司一切事務並先後兩次對公司名稱作了變更。
2003年11月,曾成傑和範吉湘在吉首市掛牌成立“三館建設工程籌建處”後,即開始在當地媒體上以大量廣告虛假宣傳“三館項目”已由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和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駐吉首開發部聯合開發。同時,曾成傑和範吉湘商議決定,以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駐吉首開發部為集資主體,依托“三館項目”,面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同月15日正式開始以《關於參與“三館”開發項目的協議書》的形式,以年回報20%為誘餌,非法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集資。至2004年1月30日,該集資主體變更為湘西吉首三館房地產聯合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館公司)。
2004年1月30日,曾成傑決定以三館公司的名義對外集資,並先後增加了與集資戶簽訂認購協議書、認購承諾書、認籌投資協議書、認籌投資合同書,直接向集資戶開具借條、收據,發售鑽石卡、金卡、銀卡、普卡等集資形式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集資。
2004年10月22日,吉首商貿大世界一期工程正式動工,同年12月9日,一期A棟7339.71㎡面積取得預售許可。至2008年8月28日,該一期工程共計銷售回款8400萬元,三樓以上的大量商鋪房產滯銷。
在三館公司極度缺乏資金和經營虧損的情況下,曾成傑為了保持資金鏈運轉,設計了多種集資模式,並組織多人以非法方式進行集資。從2003年11月至2008年8月,將集資利率從月息1.67%逐漸提高至10%。曾成傑還給三館公司員工布置了集資任務,為鼓勵員工對外攬資,曾成傑決定對員工按攬資額6%進行獎勵。2007年9月開始,曾成傑又決定按集資款存期不同給予集資戶獎勵,並支付獎勵金額累計11522.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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