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限制由來
美國採取這一舉措主要是為了對中國政府施壓,希望可以借此減少美國在中國的貿易障礙和遏制中國的軍事發展。
2007年6月19日,美國加強對華高科技產品出口限制的新規定正式生效。在此之前,美國出口限制已經實行了幾十年,目的是保護己方在高科技領域的領先地位和國家安全。
時任美國商務部長古鐵雷斯曾經表示,這個規定希望“可以在複雜的中美貿易關係中取得平衡”,保障美國的“國家安全”、美國出口貿易商和就業者的利益。
該規定中涵蓋的對話出口受限的商品包括飛機及飛機零部件、航空電子、防空設備、慣性制導系統、激光、水底攝影機、推進器系統和個別電訊儀器等。美國商務部對這份名單的解釋是,這是由該國商務部和國防部的專家就用作軍事用途的項目來擬定的。
根據美國商務部的數據,2007年,中美貨物貿易總額達3867億美元,其中美對華出口652億美元,自華進口3215億美元,貿易逆差達到2563億美元。
長期的貿易逆差使得美國人認為這是中國在搞“障礙”,多次使用貿易救濟措施,如對中國鋼鐵等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以及對匯率問題的爭論。
此外,2007年1月,中國用導彈擊落一顆廢棄衛星。這令美國感到不安。美國資深外交家約翰.特卡奇克曾經在美國傳統基金會的期刊上撰文稱,這件事令美國情報部門對中國軍隊與西方的差距的看法有所改變。此外,美國還認為中國一直在隱瞞軍事支出。
所以,當這份對華高新科技出口限制規定生效時,美國媒體普遍認為,美國採取這一舉措主要是為了對中國政府施壓,希望可以借此減少美國在中國的貿易障礙和遏制中國的軍事發展。
效果仍待查
現在中美雙方的競爭性日益增強,那麼美國小心敏感也是必然的。
儘管在本次對話上,美國承諾在出口管制體系改革中給予中國公平待遇,但美國政府就“放鬆對華高科技出口管制”打白條並不是第一次。
早在布什總統任期的最後一周,美國商務部就曾經宣佈給美國對華高科技出口鬆綁,將以往對華高科技出口的逐個審查,調整為向中國民用企業發放執照。
2010年,第二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期間,美國也承諾要放鬆對華高新技術出口的限制。但2011年6月27日出台的出口管制新政策《戰略貿易許可例外規定》卻讓人大跌眼鏡,規定稱,部分符合特定條件的物項可不經許可出口到44個國家和地區,但是名單中卻沒有作為美國第三大出口市場的中國。
2012年3月,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在上海表示,美國已經準備將46項技術出口到中國,其中一些可能還不需要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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