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問
公務接待費支出是否有重合?
公務接待費應含外事接待
2012年決算報告中,部分中央單位首次將接待費用細化分成了外事接待支出和國內接待支出。
記者統計發現,在部分已分類公布了外事和國內支出數額的單位中,接待費用約四成用於涉外接待,近六成“花”在國內。
“這樣的細分是個進步,信息更加充分。”吳君亮認為,相比之前最為模糊的公務接待費用,今年決算公布的程度有所提高,但是依然不夠。
他說,既然各部門都有外事接待費,那麼,在什麼情況下應當接待外賓,是不是外賓來了就要請吃飯?來賓的交通等費用怎麼解決?對於這些接待的細節,政府部門首先應建立量化、細化的標準。
此外,一些部門公布的公務接待費中,實際上並沒有包含全部的接待費用。比如,司法部公布的接待費用112.84萬元,其在說明中表示,不包括外事接待費115.02萬元。但專家指出,外事接待費作為公務接待實際發生的一部分,將其排除在接待費之外是不準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