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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受害人稱當晚遭多次毆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21 09:49:41  


 
  記者:有評論說這個短信出來之後,給李家增加了不少同情分?李家的法律顧問也提出來。此時楊女士如果真的覺得很冤屈就應該站出來? 

  田參軍:微博上有人勸我說這些都是要分散註意力,我現在對他們家所釋放的這些信息都要做到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畢竟案件事實都有待法庭查實,反正我絕對不會讓她(楊女士)這麼幹(出來接受採訪),沒有為什麼。 

  記者:你怎麼看待這場庭前的媒體公關秀?你覺得這些短信會影響案情嗎? 

  田參軍:不會的,相信大家都看得到,現在就看他們跳、看他們表演,反正對於案情肯定逆轉不了,我現在一點也不擔心,不評價,這些完全不是法律範疇的事。下禮拜一庭前會議之後李家真要開發佈會,我就在現場圍觀,看他們怎麼表演。 

  追訪 

  受害人稱當晚遭到多次毆打 

  知情人稱傷情報告已交給警方;否認李家所稱的“賣淫嫖娼” 

  前日有網站報道稱,李某家人收到的短信來自事發酒吧經理張某某。 

  前晚,事發酒吧工作人員稱,該說法不實,“張某某並非酒吧經理,隻是一名普通的包間服務員。”他說,20歲出頭的張某某在酒吧工作了半年多,“從事的一直是接待客人、搬運酒水的工作。” 

  受害人出酒吧時已被灌醉 

  有酒吧工作人員稱,大約去年10月前,李某初次來酒吧玩時由張某某接待,雙方因此相識。此後,每次李某來玩前,都會先給張某某打電話訂座。而受害人楊女士因是酒吧常客,也與張某某認識。案發當晚,楊女士和一名女性朋友通過張某某的介紹,被拉入李某等人的包間內喝酒。“其中一名女孩中途就喝多受不了,先走了。楊女士同李某等人出酒吧時已經被灌醉,被他們扶著、抱著、拉扯出酒吧,然後他們開車將女孩帶走。” 

  李某等人吃宵夜時曾與人衝突 

  據一名知情人透露,李某等人帶楊女士離開酒吧後,“並沒有直接開車去湖北大廈,而是先去了附近一家知名連鎖餐廳吃宵夜。” 

  “李某等7人中有一個人先走了,剩下的6人帶著楊女士及酒吧服務員張某某一同來到餐廳。”該知情人稱,到餐廳後,楊女士因為醉酒已神志不清,“一直趴在桌上。” 

  他表示,李某等人在吃飯時,還與鄰桌發生了衝突,“打了一架,此後其中一人與張某某也離開了。” 

  受害人傷情報告已交給警方 

  據該知情人說,楊女士事後回憶稱,從餐廳出來,李某等人以送其回家的名義讓她上了車,“結果發現車並沒往她家開,她要求下車,卻遭到毆打。”此後,車來到湖北大廈,其中兩人先進去開了房,之後,她在其他人脅迫下進入酒店,但走的不是酒店正門。 

  該知情人稱,當晚,楊女士遭到多次毆打。第二天上午,李某等人帶她離開酒店,“在車上不讓她看路,繞了很多路,最終把她放在一條馬路邊。”楊女士向其求助後,前往北醫三院就診,“臉上、脖子都是傷。” 

  該知情人表示,楊女士在醫院做了傷情報告,事後已交給警方。“現在李家說是賣淫嫖娼,事後還給了楊女士2000元錢,簡直是胡說八道。” 

  李某方律師聲明 

  媒體等不僅有義務遵守法律,有義務愛護和保護未成年人,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為人民群眾帶來歌聲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 

  本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內,經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員陪酒勸酒大量飲酒之後,到某賓館開房發生的。 

  7月10日 

  受害人方律師聲明 

  本案經過公安機關的反復偵查和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李某涉嫌強姦案犯罪的事實已經非常清楚……李某的新聘律師仍無視滔滔民意和客觀事實,欲對其做無罪辯護,實在令人極其震驚! 

  7月11日 

  無論李家人怎麼定義“陪酒女”,楊女士都絕不容忍其所潑臟水濺到自己幹凈的身上一點半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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