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再次印發通知,對修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情況開展清理檢查。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十八大以來,從“八項規定”到“四風建設”,國家領導屢次強調整頓“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而超標豪華型樓堂館所,正是“中國式奢侈”的表現,背後還有個別幹部貪污腐敗等問題,對此公眾意見很大。因此,本次樓堂館所清理整頓,也是新一屆政府“四風”建設的一項措施,回應公眾期待。
亮點
《通知》制定兩項新規,樓堂館所建設、維修情況年終須公示;已出租、出借辦公用房到期應予收回
兩項新規能否遏制
超標豪華辦公樓?
2007年,中紀委等國家七部委也曾推出全國範圍的樓堂館所清理整頓行動。對比當年行動的指導文件,昨日發布的通知制定了兩項新規:政務公開“樓堂館所”;到期收回出租的辦公用房。對於2007年以來仍層出不窮的違禁豪華辦公樓,此次的兩項新規能否遏制超標豪華辦公樓?
已出租辦公用房到期應收回
政務公開“樓堂館所”提出:各部門各單位年終應把樓堂館所建設和維修改造項目實施情況,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也就是說,每年年底,各級黨政機關須公示,本年內投資建設了哪些樓堂館所?裝修了哪些樓堂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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