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此,我們還可以再回頭談到民主、人權問題,西方的制度與實踐當然有其合理、值得肯定之處,談原則、談價值不會有人反對,但民主的表現不是只有一種形式,而且在實踐上應該要有更周詳的考量。筆者曾和歐盟官員討論,如果他們真的這麼重視宗教自由,認為這是不可挑戰的原則和價值問題,那麼在接待達賴喇嘛時,為何還要擔心中國的過當反應?古巴流亡美國異議人士來台訪問,極端稱讚台灣的民主人權表現,把邪惡的中國大陸罵得一無是處,當時筆者就開玩笑地問道,如果有朝一日他們回到哈瓦那贏得政權,那就把外交承認由北京轉往台北如何?搞得場面一度非常尷尬。
說穿了,美國不管是輿論或政府,在反恐及人權問題上,向來採取的就是雙重和多重標準,表面上強調民主人權的價值,實際上也是顛覆他國政府的工具。23日,台北媒體就有知名學者直指美國國會所設的民主基金會,就幹過這樣的勾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