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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西平被曝強徵5億社會撫養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04 09:34:52  


 

  但11年後,王軍又被要求為已經11歲的超生子女繳納社會撫養費。今年7月5日,參加考評大會的王軍被要求如實填寫計劃生育情況自查表。 

  這是西平縣黨員幹部職工違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動的第一步:自查階段。自查表將統一上報到縣清理清查活動辦公室。 
  
  按照《西平縣1990年-2013年各時期(年度)城鎮居民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王軍夫婦還需為超生的兒子繳納1萬元左右的費用。 

  清查活動辦公室計生工作人員表示,“因為當時沒交夠,計征標準是統計局按照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計劃外生育第一胎的夫妻,按前一年度雙方收入之和的三倍徵收計劃外生育費’計算得出的,並沒有多收一分錢。” 

  但是《行政處罰法》明確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經濟觀察報記者就此向西平縣委書記張金泉、縣長聶曉光等官員詢問,違法生育再次罰款是否與《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有衝突,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西平縣所屬鄉鎮的另一名教師張生,他的第二個孩子是2008年出生的,按照標準需要繳納55392元的社會撫養費,扣除已經繳納的13000元,張生夫婦還需繳納42000多元。當年,張生夫婦只收到一張5000元的《社會撫養費專用票據》,另外8000元是村計生專幹手寫的一張欠條。接受經濟觀察報記者採訪的其他三名超生教師,任何收費票據也沒有。 

  “必須要有社會撫養費專用票據,沒有不算數,你錢交給誰了,你找誰去,沒有票據,就算你沒交!”清查活動辦公室計生工作人員稱。 

  村計生專幹寫給張生夫婦的欠條日期是“2008年3月”,而張生的第二個孩子出生日期是2008年9月,“都是先交錢後生的孩子,村計生專幹都有超生指標、超生罰款任務的,當時我們還沒想要二胎,計生專幹就找我們說,你們想要就交8000塊,也幫我們完成任務。” 

  在繳納8000元後,張生夫婦又被西平縣計生委徵收了5000元,並出具了正規社會撫養費發票。 

  多位受訪的超生子女職工向經濟觀察報確認“先交罰款、後超生”的事實,一名當過村計生專幹的人員透露,“每個村計生專幹和婦聯主任都是有提成的,鄉政府計生辦工作人員也有提成。”據駐馬店新聞網報道,由於西平縣焦莊鄉和盆堯鎮2011年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突出,分別收到縣政府3萬元和5萬元的財政現金獎勵。 

  從7月26日至8月31日,是西平縣黨員幹部職工違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動的核查處理階段。9月1日到9月10日是整改總結階段,9月5日前各單位及鄉鎮要向清查辦公室報送清理清查和整改報告。 

  “9月1日前繳納的,給八折優惠。”多位受訪超生職工稱,在下發違法生育清理清查通知的大會上,領導如此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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