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4日電/新生兒被婦幼保健院醫生拐賣,這是近來發生在陝西富平的駭人事件,最新的報道顯示,此事在當地並非孤例,迄今為止已有7個家庭遭遇類似悲劇,而此次事件中,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在刑期中再次作案。顯然,解讀此事件不能局限於醫患矛盾的視角,光靠強調醫德不足以避免類似事件。
如此喪盡天良的行為何以發生在醫院?是婦科醫生的工作普遍存在作案便利,還是這家醫院情況特殊,長期存在管理方面的疏漏,為婦科醫生提供了方便之門?當前輿論批評多指向協同作案的醫生,而缺乏對院方責任的審視。觀察事件的諸多細節,不難發現院方其實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早期的體檢報告顯示產婦感染梅毒,而後來經過縣醫院體檢卻沒有梅毒,如此重要的檢測,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所必須質疑的是,此前顯示梅毒的檢測結果是如何出現的?是婦科醫生一手操弄的結果還是有其他醫務人員的配合?家屬注意到當初的檢測報告中,“梅毒”兩個字是機打的,但後面的數據卻是用圓珠筆填上去的。有人據此批評家屬草率簽字,必須指出的是,普通民眾並不熟悉醫院在此環節的操作規則,做出簽字的決定不僅因為婦科醫生三番五次的勸說,還因為的確有檢查報告做支撐。家屬的最終決定是以對整個院方的信任為前提,而從目前看,體檢結果顯然被個別人左右,如果存在體檢報告禁止人為塗改的技術要求,那麼院方在流程管理上是否對此有防範?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婦科醫生竟以孩子已被埋掉為由搪塞家屬的質疑。埋掉嬰兒這樣的處理方式,純粹是忽悠家屬,還是的確有所依據,以往處理類似情況是否也如此?若的確是埋掉,顯然這項工作不能簡單交給醫生處理,院方對此是否有工作規範?若處理方式並非如此草率,那院方在此事件的責任顯然更大,既然類似現象並非孤例,嬰兒被以感染病毒為由要求處理掉,而事實上卻被拐賣,按理院方應該察覺到,畢竟在現實流程中,極有可能並沒有經過處理嬰兒這一環節。
另外一種可能是,協同作案的婦科醫生在不同場合給出了不同的答案,對家屬聲稱嬰兒已被處理,對院方則表示嬰兒正常出生。以上的種種設想,從不同角度考慮權衡各方責任,但均可從中看出院方管理的疏漏,譴責醫生確有必要,接下來司法機關在追責過程也定不會忽視,但單純聚焦醫生低下的道德水準和個人的惡劣行為,可能忽視了其他主體的責任。當事人既忽悠了家屬,又能應付院方,偷梁換柱的能力非同一般,恐怕非個人能力所能及,犯罪鏈條有待挖掘。當前公安部門正展開偵查,嬰兒的去向尚不清楚,接下來一方面應追尋嬰兒,另外此類犯罪中院方的責任,亦應受到重視。
(消息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