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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中歐光伏協議符合雙方利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07 09:19:05  


布魯塞爾自由大學研究貿易法的研究員張蕾說,協議對中歐雙方都是有利的(網絡圖片)
  中評社香港8月7日電/在歐盟委員會正式批准中歐光伏貿易爭端的“價格承諾”協議後,該協議於8月6日開始實施。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5日發表談話,對歐委會接受該方案表示歡迎,認為歐委會接受中國行業、企業的價格承諾符合中歐雙方的共同利益。

  據《人民日報》報道,從今年8月6日到2015年年底,共有90多家承諾企業按照協議要求對歐盟出口矽片、電池、組件將可免征反傾銷稅。未承諾企業如果對歐盟出口上述產品仍需向歐盟繳納高達47.6%的反傾銷稅。

  價格承諾是貿易救濟的一種方式,也是世貿組織認可的解決貿易糾紛的手段。雖然中歐雙方沒有公布價格承諾的最低限價和每年出口限額,但外界均認為協議是能夠被雙方大多數利益相關方所接受的。

  一位了解整個談判過程的中方人士向記者透露,這個“價格承諾”協議是值得雙方歡迎的,因為它避免了一個雙輸的結果。“價格承諾”協議的達成具有積極影響,它避免了中國光伏企業可能遭到的巨大衝擊,至少有一批企業能夠在被歐盟接受的價格水平上繼續生存下去。

  聚能矽業(比利時)有限公司總經理曲法軍對記者說,加入承諾協議,對中國光伏企業總體來說是好的,可以在配額內以免徵收懲罰性關稅價格向歐盟出口光伏產品。這個解決方案也是友善、合理的。

  中歐互有需求,最終使得價格承諾方案成為可能。歐盟市場需要光伏產品,因為歐盟企業產能不足,內部市場供應有缺口;中國企業需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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