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應落實領導休假規定
改革開放以前,中國並未建立帶薪休假制度,僅規定了公眾假期。1949年12月,新中國第一個《全國年節及職工休假紀念日放假辦法》由政務院頒布實施,這一休假藍本被沿用達50年之久,直到1999年國務院修訂頒布了《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當時的中央領導人休假時間,並不受公眾節假日限制。1954年11月,北戴河暑期辦公制度建立,之後每年暑期中央領導人在北戴河辦公。
除暑期在北戴河辦公外,當時的中央領導人也經常利用工作閑暇休假。例如,據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與山東》一書透露,從1952年10月25日到11月1日晚,毛澤東進行了7天休假。在這期間,毛澤東在山東用了3天時間,觀看了濟南、曲阜、徐州的一些景點。
1979年盛夏時節,鄧小平來到膠東半島。當專列抵達青島時,鄧小平微笑著走下火車,與迎上來的地方黨政軍負責幹部握手寒暄。他說,“此行主要是休息,什麼也不幹。”
改革開放之前的節假日安排,多突出政治意義,領導人休假,也很難脫離當時的政治氣候,無法單純地休息。不僅如此,在特殊的歷史時期,“休假”一詞還有著特殊的政治意義。
1961年8月17日,正在北戴河休假的胡喬木給毛澤東寫信,表示不能參加廬山會議的遺憾。不久,第二次廬山會議召開,會議第三天毛澤東給胡喬木回信:
“你須長期休養,不計時日,已愈唯度……游山玩水、專看閑書,不看正書,不問時事。做一、二、三年休養的打算”。胡喬木追隨毛澤東20年,這封意味深長的信標誌著胡喬木“被休假”了,是靠邊站,也是保護。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政治環境已今非昔比,“休假”二字早已回歸正常語境,公眾假期也日益制度化和正常化。但長期以來,這一制度對大部分高級官員來說,只是一項“紙上權利”。
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很多領導並非不想休假,也知道有相關政策規定,無暇休假除公務繁忙外,也和中國特色的政治思維有關:提出休假申請,容易給上級領導留下工作“不求上進”的印象;在大多數政府部門,帶薪休假也未形成風氣,上級領導都沒去休假,上行下效,下屬更不會休假。
在社會長期形成的思維意識裡,那些加班加點、不計得失、“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老黃牛”往往是學習的楷模。社會輿論也鼓勵官員加班加點,對累倒甚至累死在工作崗位上的官員,主流媒體往往褒獎有加。
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侯欣一曾經呼籲,領導人可以帶頭休假,這樣可以傳遞一種安全和自信的心理暗示。
“將領導幹部的休假規定落到實處,是建立法治政府的題中應有之義,是完善權力運行機制的具體實踐。”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徐華就發表文章認為,“倘若哪一天,我們的領導幹部能夠真正瀟灑地去休假了,或許我國的權力運行制度就已經成熟完善了。”
外國官員如何休假
不少國家的休假制度比較健全。官員從上到下形成了定期休假的習慣,國民也對各級官員帶薪休假,視作理所當然的事。
根據俄羅斯《國家公務員法》,擔任國家重要職務的領導人每年享有35天的假期。此外,作為總統還有“額外的國務工齡帶薪假”,每一年工齡加一天假,但累計不得超過45天。
近幾天,俄總統普京和總理梅德韋傑夫就在圖瓦及克拉斯諾亞爾斯克地區一起度假。普京在托克帕克-霍爾湖上釣魚,最終釣上了一條21公斤重的大白斑狗魚。
韓國總統朴槿惠也從7月29日起開始度過5天假期。她在休假地豬島將自己度假的照片上傳到臉書網站(Facebook)個人主頁上,並且寫道:“來到這個與父母一起待過的記憶之鄉,思緒萬千。即使過去了很長時間,豬島的樣子依然沒有變化。”
從8月2日起,法國總統奧朗德和政府閣員將短暫度假兩周,但因為經濟形勢不佳,總統不能拋開工作。據他身邊的人透露:奧朗德自己以身作則,他將在8月前15天期間休假一周,因為“不能讓人覺得在法國老百姓遭受危機之際,總統卻在休息”。
歷任美國總統公務再繁重,也會定期度假。前總統裡根在任8年,共休假436天;小布什在任期間,去了克勞福德農場65次,停留了418天。今年夏天,奧巴馬計劃於8月10日攜家人前往馬薩諸塞州東海岸的馬撒葡萄園島度假8天,這將是他擔任總統以來,第四次來此地度假。
總體看來,歐美國家政府官員將工作與休假的界限明確區隔,某種時候,工作甚至可以為休假讓路。2007年,德國財長竟因為要和家人去休假而缺席西方七國財長會議,一時間引起廣泛議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