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發現,早在2010年12月,這項“招商”就已經進行。曾參與“招商”的一位當事人回憶稱,2010年12月,在蘭州市昌隆賓館,林賢通等人進行了長達數天的招商,並向數百人收取了“誠意保證金”,而這個“誠意保證金”就是項目建成後獲取相應商鋪的憑證。記者獲得的數份收據顯示,交款單位一欄寫著交款人姓名以及身份證號,收款事由為“誠意金”,在右下角則蓋著“林賢通印”。
在獲悉此事之後,永瑞公司向甘肅省公安廳舉報。甘肅省公安廳的一位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此案由甘肅省公安廳進行了偵查,並在2012年2月移交給蘭州市公安局,由蘭州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進行處理。該人士表示,該案中交納“誠意保證金”的有數百人,涉及總金額3億元左右。朱國堯則表示,據其了解有500多人參與了此次集資。記者隨後向蘭州市公安局求證,其答復稱“關於甘肅永瑞房地產開發公司民間集資案件已經進行初查尚未立案”。
7月27日,記者電話聯繫當事人葉成岳,對這一集資案進行求證,葉成岳稱周末休息,下周一再聯繫。7月29日(周一),記者再次電話聯繫,葉成岳稱工作忙沒有時間接受採訪。在記者多次聯繫採訪期間,葉成岳只是在7月27日短信中回復稱“‘誠意金’一事純屬朱國堯誣告,具體案情請找公安部門了解”。
也就是說,在經歷了近一年半的時間後,這起涉案人數眾多、金額巨大的民間集資案件仍未立案。對於參與此次集資的數百人來說,能否獲得當初集資方承諾的商鋪仍然是一個未知數。
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優銀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僅從法律角度來看,目前在我國的商品房銷售中,即使是支付定金的銷售行為,也必須是在獲得預售許可證之後,否則將會面臨行政處罰。
去向不明的集資款項
朱國堯一方向《經濟參考報》記者提供的一份的審計報告顯示,在甘肅永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資金來源一項上,從2006年到2013年,包括朱國堯、葉成岳等在內的5名股東(原先6名股東中的一位2006年已經退出)共計向公司投入資金58979萬元,其中來自朱國堯的有16筆共計51652萬元,來自其他3名股東陳良同、陳建忠和陳松漢的資金則分別為2364萬元、2455萬元和2549萬元;葉成岳則在期間產生了兩筆借款,分別為21萬元和20萬元,即投入資金總計-41萬元。蘭州軍區五里鋪幹休所的一位工程師以及該項目施工方浙江中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現場負責人也向記者證實,在該項目中,葉成岳並沒有進行過投入。
也就是說,2010年末以“誠意金”形式進行的3億元的集資款項,並沒有實際投入到該項目的建設中去。那麼,這些集資去向如何呢?朱國堯一方提供的材料稱,2012年3月,葉成岳同公司的兩位股東秘密簽署了《股權轉讓交易流程確認書》,葉成岳以此前的3億元集資款項,向兩人支付了約1.5億元獲得兩人名下的股權,葉成岳徹底掌控了永瑞公司的股權。7月27日至29日期間,記者試圖就此事向葉成岳當面進行求證,對方沒有接受採訪。8月5日,記者再度就此事通過短信向葉成岳進行求證,截至發稿,仍未收到回復。8月6日,記者再度與葉成岳聯繫,希望以公函形式進行求證,對方則拒絕提供傳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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