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道,上海泛鑫製作的固定收益理財協議的投資期限為365天,收益率達到8%,產品類型為保本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多位上海泛鑫客戶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其均是奔著高額收益的理財產品而去,事發後才發現還有一份長期保險合同。
“我只簽了理財協議,保險合同並不是我簽字的。”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客戶說。
值得一提的是,關於上海泛鑫員工代客戶簽字早有出現並因此受到處罰。時代周報記者在上海保監局查到,今年1月24日,上海保監局向上海泛鑫直接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違規行為罰款5萬。
“你公司從業人員胡鳴豪在向投保人胡某介紹海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海康‘喜洋洋’兩全保險(分紅型)附加‘喜洋洋公共交通意外傷害險’產品時,僅告知其該產品每年可以取得一定的收益,未說明該產品是保險產品,且有20年的繳費期限;在填寫投保單時,胡鳴豪填寫了投保單內容,並代投保人簽名及代抄寫了投保單上的38個字的風險提示;胡鳴豪在對投保人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原件拍照後用電腦製作了投保所需的身份證和銀行卡複印件。”處罰書表示。
8月15日,上海泛鑫一自稱相關負責人的男性人員在上海泛鑫辦公室外同記者溝通時表示,“公司業務仍在正常開展”,“陳怡攜款具體金額尚未確認”,“但陳怡確實聯繫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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