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直播率先在英國興起
隨著科學技術發展,微博的興起使得人人皆是記者。微博打破了傳統媒體的“點對點”傳播模式,採用“多點對多點”的人際網格轉播方式。其特點在於大眾化、實時性、傳播快和富有創造力。
微博進入庭審的作用與審判公開的目標不謀而合,微博直播庭審過程便成為大勢所趨。與電視直播相比,微博的圖文直播方式因減輕了對庭審人員表演欲的刺激以及迅時性的特點成為近年各國庭審公開的方式,各國對微博庭審直播的態度也逐漸從絕對封閉轉變為相對開放。
還是以英國為例。在2010年以前,出於維護司法秩序的目的,微博在英國法院被禁止使用。2010年12月,在威斯敏斯特治安法院關於“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的保釋聽證會中,記者向法官申請他們是否可以使用推特進行實時報道,法官Howard Riddle 表明他並不反對。於是,在阿桑奇的聽證過程中,有幾名記者使用推特進行了實時報道。然而,隨後的在高等法院舉行的阿桑奇保釋聽證會中,Ouseley法官表明不能使用推特進行實時報道。對同一案件的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引發了英國社會關於在法庭庭審過程中能否使用推特的激烈討論。
後來,英格蘭及威爾士的首席大法官簽發了《關於在英格蘭及威爾士的法庭內適用推特等社交媒體實時文字報道庭審情況的臨時性指導意見》確定了法官在考慮記者對用社交媒體直播庭審的申請時首先要考慮的是為了使媒體可以公正、準確地報道庭審過程,批准社交媒體進行實時文字報道不會干擾正常的審判活動。
2011年2月3日,英國最高法院也制定了《在法庭內使用推特等實時文字通信的指導意見》,明確最高法院法官允許記者、公眾和法律團體利用社交媒體的實時文字報道使外部世界知道法庭上發生了什麼。
英國法官始終擁有微博庭審直播的決定權
在2010年12月20日的臨時性指導意見中規定,法官對微博庭審直播擁有自由裁量權。法官有權決定是否批准微博庭審直播的申請,當微博庭審直播損害到法庭審判活動時,法官有權撤銷該許可。在2011年12月14日頒布的正式指導意見中也明確規定,法官有權隨時撤銷許可。
得寸進尺:允許微博直播和有限錄像,英國庭審直播走向相對開放
微博庭審直播的規範化過程在英國經過了詳細的論證和廣泛的咨詢意見,正式指導意見的頒布標誌著英國的庭審過程將進一步公開,然而這並非是一個終點。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呼籲攝像機進入法庭的呼聲逐漸高漲,而在蘇格蘭,1992年就在有限條件下允許攝像機進入法庭。2012年2月,英國三家最大的媒體——BBC、ITN和Sky聯合向英國首相寫了一封信提議要求制定新的立法盡快允許攝像機進入法庭。
2012年5月9日,英國女王在新一屆議會的開幕儀式上發表了精彩的演講,其中在犯罪與法院法案中提出,法院和法庭系統將要改革以提高司法的效率、透明度和司法多樣性。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地區,在有限制的條件下,允許對法庭進行錄音錄像以幫助公眾了解司法體系。儘管錄音錄像僅被允許在上訴法庭使用,並且不得拍攝到被告人和證人的圖像。這意味著英國在司法公開的道路上又邁出了一大步,微博庭審直播一樣,對於攝像機進入法庭錄音錄像改革的實現,同樣值得人們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