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3日電/從8月22日起,教育部新擬定的《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徵求意見稿)將在全社會公開徵詢意見。從內容看,本次“十條規定”的要求非常嚴格。
“十條規定”要求各地要嚴格實行免試就近入學,招生不依據任何證書和考級證明,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網站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開每所小學和初中的招生計劃、範圍、程序、時間和結果,積極推行統一的網上報名招生;同時,要對學生和老師進行隨機均衡編班。嚴禁以各種名目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編班過程要邀請家長、社區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參加,接受各方監督。
“十條規定”對於作業量也作出了嚴格的要求,小學階段不能留書面作業,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學生參觀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等社會設施,組織參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勞動、農業勞動;同時指出,一年級新生入學後,要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從“零起點”開展教學,不得拔高教學要求,不得加快教學進度。
對於考試,“十條規定”要求,小學一至三年級不舉行任何形式的統一考試,從四年級開始,除語文、數學、外語每學期可舉行1次全校統一考試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統考。每門課每學期測試不超過兩次。考試內容嚴禁超出課程標準;同時實行“等級加評語”的評價方式,採取“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級評價,多用鼓勵性評語,激勵學生成長。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計較。
對於違規補課現象,“十條規定”要求學校和教師不得在課餘時間、寒暑假、雙休日和其他法定節假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公辦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或參與舉辦“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課補習;對於教輔材料的購買要遵循“一科一輔”和家長自願的原則,學校和教師不准向學生推薦、推銷或變相推薦、推銷任何教輔材料。
另外,“十條規定”還要求學校按照國家課程方案上好體育課。安排好課間操、眼保健操或大課間活動,確保學生體育鍛煉時間。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對減負工作定期開展專項督導檢查,每學期公布督導報告。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責任追究,對加重小學生課業負擔的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問責。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指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努力。《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就是要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對減負工作的意見建議,集思廣益,切實把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減下來,避免出現“學校減負,社會增負”、“教師減負,家長增負”的現象。
據了解,公開徵求意見時間截止到8月29日,社會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電子郵件:xiaoguanchu@moe.edu.cn、自動傳真:010-66097346,010-66097809和郵遞信件:北京 (100816),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學校管理處。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