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5日電/公審薄熙來,一個曾經的政治局委員,中國反腐“刑上大夫”之舉,引得互聯網上觀者如堵。光是在微博上,圍觀“@濟南中院”的,便多達幾十萬人。審理過程巨細無遺的公開透明,對被告辯護權的充分尊重,包括將控辯雙方的多次“對抗性交鋒”袒呈於世,出乎很多人意料之外,但又在法治中國的情理之中。正如一位法律界人士的評價,“薄案審判,公訴、辯護、被告、證人,各方表現都相當到位而符合法律理性”,並樂觀地判斷,“依法治國的基本規則已經形成,這些年法律人共同的努力和呼喊起了作用”。
搜狐評論指出:可以說,薄案公審,堪稱是一次面向億萬國民的普法教育,它的歷史價值已經不局限於“打大老虎”的快感,更是進步中的中國法治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標本性事件,充盈著法律自信、理性自制和人權自覺,充分尊重了公眾對重大事件的知情權。
其實,薄熙來自己也很希望得到法官合理公正的審判,這是不是一種意味深長的反諷?當年力倡唱紅打黑的他,曾經把法律玩弄於股掌之上,依起訴書所稱,在薄谷開來殺人案以及王立軍叛逃前後,他多次涉嫌濫用職權。眾所周知的是,薄曾對人治重於法治的“文革”時代頗為神往,將人構陷於罪、請君入甕的手法稔熟於胸,運用得心應手。在薄治下的山城,以莫須有的“眼神犯罪”拘禁被告律師,隨意剝奪被告合法權益,不經公開審理即按個人意志為被告定罪,更動用公權授意媒體隨意妖魔化異己,將“打黑”變成“黑打”,創設“休假式治療”等種種漠視法紀的荒唐做法。倘若,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沿用人治思維,薄熙來安有此刻侃侃而談、“逞才鬥智”的自辯機會?
輪到了自己,他終於發現,合理公正、公開透明的審判,是多麼彌足珍貴,多麼不可或缺。
是的,傳統上我們時常遭遇以血還血、以牙還牙、以暴易暴的政治治理模式。唐時酷吏來俊臣掌握天下生殺予奪,羅織罪名打擊異己,以請君入甕的方式誅殺另一個酷吏周興,自己也因觸怒比他更有權勢的太平公主而遭剮殺。當權者漠視法律的結局,是每一個人都失去法律的保護傘,自己也會死在自己預設的人治之甕,死得甚至比對手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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