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7日電/昨天上午,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繼續開庭審理。昨天下午1點04分,經過近5天的公開開庭審理,審判長、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旭光宣布,合議庭審結束,合議庭將在休庭後依法評議,擇期宣判。
□薄熙來案日程
7月25日
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由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8月14日
合議庭組織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召開庭前會議,就案件的管轄、回避、公開審理、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調取新的證據、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向控辯雙方了解情況,聽取意見。
8月18日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就公開開庭審理案件的時間、地點發布公告,並向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分別送達了開庭傳票和出庭通知。
8月22日
上午8時43分,審判長宣布薄熙來案開庭審理。公訴人指控被告人薄熙來涉嫌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三項罪名,被告人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了陳述,公訴人、辯護人分別訊(詢)問了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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