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7日電/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夕,薄熙來案在濟南中院開庭審理,萬眾矚目。拋開一切陰謀論的猜疑,薄案無疑對中國法治史進程產生深遠影響。至少在盡可能地秉承法治精神,盡可能地保障了被告人的權益,盡可能實現了公開透明,盡可能地體現了對程序正義、實體正義的追求。
鳳凰網刊登特約評論員石述思的文章稱,此次庭審最大的意義在於:權力在全體國民的見證下接受法治的制裁。這次啟蒙的意義相當重大。不管圍觀者以怎樣的心態參與,不管網友按各類電視劇編排得多麼狗血,這歸根結底是法治的勝利。
在審理的最後一天,中國政壇一代梟雄薄熙來發出一聲嘆息:我得知此事在劫難逃,所以我內心有軟弱的時候。我現在深陷牢獄之災,百感交集,也只剩餘生。
文章說,最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具有極強權力欲、有人格魅力、能力卓越、在民眾中擁有廣泛擁躉的薄熙來最終被自己迷戀的權力殺死,栽在他無比蔑視的法治之手。
必須承認,薄熙來是中國政壇上曾經的一顆明星,甚至是一位優秀的政客。他暗合馬基雅維利的權力哲學並成為忠實的實踐者。
馬基雅維利以性惡論為基礎,認為人是自私的,追求權力、名譽、財富是人的本性。國家是人性邪惡的產物。他認為,當時處於人性墮落、國家分裂、社會動亂狀況的意大利,實現國家統一社會安寧的唯一出路只能是建立強有力的君主專制制度。
青春期遭遇文革浩劫,又在政治生涯的關鍵時期,具有專制人格的薄熙來面對劇烈轉型的中國社會,將權力的作用發揮到極致,甚至不惜凌駕於法治之上,走向專權獨裁之路,即使其推出的許多民生舉措客觀上獲得了重慶底層群眾廣泛認同,但手段的不正義一定導致目的的不正義,其行政理念與整個中國社會的核心價值和努力方向背道而馳。
文章表示,濟南審判具有濃烈的揭秘意味。其中披露的一切無疑於一部精彩的官場大片,情節之曲折生動,內容之豐富離奇,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在權力不受約束的背景下,圍繞薄熙來建構了一個完整的腐敗鏈條。所謂禍起蕭牆莫過於此。
生於1949年的薄熙在重慶力推“打黑”、“唱紅”、鼓吹“重慶模式”,在迎合民意的外衣下,踐踏法治尊嚴,大搞個人崇拜,並積極整合社會各種資源,開動主流媒體宣傳工具,一時間風生水起,他同時壓制一切異己,甚至連發布批評意見的網友都被抓去勞教,更遑論那些被草草審判就被抄家判刑的民營大佬。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圍繞著薄熙來,其主要幫手公安局長王立軍本應是法治的信徒,結果淪為權力的鷹犬,為虎作倀,最終竟與自己妻子如膠似漆,並對自己完成反戈一擊。
以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為代表的企業家,在權力主導一切的生態環境下,主動阿附特權,從中謀取不當利益,充當權力尋租的馬前卒。
與薄關係不佳的妻子薄谷開來利用丈夫營造的唯我獨尊的政治環境,大肆聚斂財富,並與尼爾伍德等人勾結,積極向國外轉移財產,終因利益糾葛反目成仇,夥同王立軍將其毒殺,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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