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點
“激素類藥物”
誤翻成“禁藥”
問到這裡,記者已大致梳理出問題的由來。《紐約時報》一文忠實翻譯了李娜自傳中退役原因的一段,並將激素類藥物翻譯成steroid pill。新聞網站在翻譯時,直接翻譯成了類固醇。在中文語境,類固醇確實是禁藥的代稱。幾天前美國飛人泰森.蓋伊被查出服用類固醇類禁藥。如今這口黑鍋扣在了李娜身上。
解釋
激素藥可以吃而禁藥不能
記者注意到《紐約時報》英文將激素藥稱為steroid pill。記者向中國反興奮劑協會副主任趙健進行詢問得知,這一英文的中文意思確實是類固醇,但他表示,類固醇藥物是泛指類固醇是廣泛分布於生物界的一大類環戊稠全氫化菲衍生物的總稱。又稱類甾醇、甾族化合物。“連膽固醇都屬於類固醇的一種,”趙健介紹,“一般禁藥是類固醇裡面的睾酮類藥物。而類固醇激素,又稱甾體激素,具有極重要的醫藥價值。在維持生命、調節性功能,對機體發展、免疫調節、皮膚疾病治療及生育控制方面有明確的作用。”
記者最後詢問了趙健主任,如果李娜當時為了治療,服用了類固醇藥物,是否會被認定為服用禁藥?趙健稱,反興奮劑規程規定,運動員擁有豁免制度。如果醫生開具處方,運動員可以以治療為目的服用在違禁藥物名單上的任何藥物。“比如胰島素,比如治療哮喘的藥物,比如打封閉,都是禁藥。如果為了治病,運動員是可以吃的。”趙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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