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訪民”
為了奪回寺廟,楊青蓮開始上訪。在這條路上,女商人依舊顯示了過人的意識與能力。2006年、2008年,她兩次趕在省裡開門接訪、“大執行”的當口送去材料,案件被列入河南高院督辦序列。
她也曾想出給省領導寄去100雙綉花鞋的辦法吸引媒體關注。老太太還耍了個小聰明,對媒體只字未提糾紛,鞋墊裡卻暗藏材料,竟真獲得了領導批示,但案件依然沒有絲毫進展。
在此期間,古寺的更新卻未停步。隨著嵩山8處11項歷史建築申請成為世界文化遺產,位列其中的會善寺再次獲得財政資助。2008年,總投資近600萬元的維修、整治陸續展開。嵩山風景名勝區也在2009年被整體交給知名公司統一管理、運營。
儘管看起來只是把女商人換成了大企業,登封市文物局卻強調模式有所不同。局長呂偉對南方周末記者坦陳,從實際情況出發,“再要履行協議已經沒有空間了”。
鄭州市中院也認可這一判斷,將案件發回登封市法院重審,經過一場頗富爭議的聽證會,36人組成的評審團得出結論:“只有解除文物局與楊青蓮簽訂的合同,才能有效維護法律尊嚴,才能公平合理解決此事。”
楊青蓮惱了。她拒絕出庭。2011年11月,結怨十載的楊青蓮與文物局坐下來談判。楊提出的近1700萬補償卻使共識幾成奢望。
但誰都想不到,楊青蓮會下那樣一步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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