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一年,日本政府所謂的“購島”及“國有化”措施,並未能使其依據“取得時效”原則占有釣魚島。
“取得時效”在國際法學界是一個有爭議的概念,它是指一國長期、不間斷、公開而穩定地占有和統治他國領土後,就可以作為國際法上取得對該地區管轄權的依據。
野田內閣曾聲稱,將釣魚島“國有化”的目的是進行“平穩而有效”的管理。日方十分清楚,從歷史性主權權利的角度講,在釣魚島問題上,自己處於劣勢。於是,日方只能希望通過強化對釣魚島現場的實際控制,並利用石原“購島”的佯攻,誘使中方默認日本政府“購島”行為,並利用“取得時效”原則獲得國際法上的優勢地位,最終永久占有釣魚島。
然而,那只不過是日方的一廂情願,結果適得其反。針對日本政府“購島”,中方採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反制措施。過去的一年,中國公務船實現了在釣魚島領海執法巡航常態化,日本單方面強調的所謂“實效統治”已不複存在,其“平穩而有效”管理的設想化為泡影。
那麼,在釣魚島問題上,日本接下來會幹什麼呢?無非是三手:一是加強國際宣傳;二是增強軍備;三是外交周旋。如果日方能像習近平主席提出的,正確處理釣魚島歷史等敏感問題,尋求妥善管控分歧和解決問題的辦法,中日兩國是有可能通過對話協商避免危機升級的。但也不能排除另一種危險性:日本右翼政客借釣魚島危機煽動日本反華情緒,為修憲開路,最終圖窮匕見。
(來源:新華網-環球 作者:清華大學國際關係研究所副所長劉江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