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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陳弘毅:機構提名門檻也可低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3-09-17 11:26:48


  中評社香港9月17日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澄清指,本港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應該在符合基本法以及人大常委決議的前提下,才考慮引入自由及公平等國際標準。他又強調“機構提名”的門檻是可高可低的,提名委員會亦可以考慮市民對準候選人的支持度作為參考因素,推舉合適人選。

  據大公網報道,陳弘毅昨日出席一個清談節目時澄清自己日前的言論被部分傳媒錯誤引述。陳弘毅指出,有關報道稱他認為本港行政長官普選方案無需符合國際標準,並非他的原意。陳弘毅重申自己的意思是,在中央的立場而言,普選方案只需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的規定,無需考慮國際上的定義。

  陳弘毅認為,本港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應該在符合基本法以及人大常委決定的前提下,考慮引入自由及公平等國際標準。陳弘毅強調,特首候選人必須通過提名委員會產生,但能夠通過設立規定,如需要取得一定比例的委員提名或總共推舉出固定數目的特首候選人來確定選舉的門檻。另外,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比例亦可以調整,讓不同的社會團體和市民參與其中。“機構提名的門檻不一定是高的,也可能是低的,我們不應該先入為主去作判斷”,他又指出,提名委員會亦可以考慮市民對準候選人的支持度作為參考因素,推舉合適的人選。

  陳弘毅形容如果香港能夠順利就行政長官實行普選,“對香港乃至整個中國而言都是歷史性的重大壯舉”。他表示市民、政府、政黨乃至中央都應該視各方為合作夥伴。同時,香港市民應該嚐試去理解中央的立場,而中央亦應該多考慮香港市民的願望;期望在各方的理性溝通之下,能夠尋求到共識,推動香港政治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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