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母親”的成長經歷
庭審中,公訴方與辯護方爭論的焦點集中於樂燕的行為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經過一天的審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當庭宣判,樂燕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樂燕的辯護律師認為,樂燕確實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母親,但這也與她的成長經歷相關。法庭調查顯示,樂燕本人也是非婚生子女,16歲之前與爺爺奶奶一起生活,16歲之後就獨立生活,長期在夜場、理髮店等場所務工。
樂燕12歲才開始上學,因為年齡大受歧視,直接跳到4年級,可上了一年還是輟學了。令許多人沒有想到是,“90後”的樂燕,不但是文盲,而且至今沒有戶籍,沒有身份證。
“對這樣一個21歲半的母親,我們能要求她有什麼樣的母愛?她得到過母愛嗎?我們能要求她有什麼樣的關愛?她得到過關愛嗎?”樂燕的辯護律師說,“沒有戶籍,沒有身份證,沒有受到過教育,與其譴責和懲罰這樣一位母親,不如去健全和完善有所欠缺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
在最後的陳述中,樂燕也哭著說,她很想女兒,很自責,自己從來沒有得到關愛,所以也不知道怎麼去愛別人。但世上沒有後悔藥可吃,她只能慢慢地去贖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