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1日電/《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發布後,“以房養老”問題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民政部昨天首次通過其官網公開回應稱,“以房養老”只是通過完善投融資政策促進養老服務的舉措之一,而且是試點性舉措,希望社會及媒體對國務院有關意見全面理解,勿以偏概全。
據新華網報道,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開展“以房養老”在國外一些國家已有成熟的做法。這次國務院意見借鑒國際經驗,提出開展這方面的試點,是積極慎重穩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國情、滿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選擇的養老保險產品,擴大養老服務供給方式,進而構建多樣化、多層次、以需求為導向的養老服務模式。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認為,在意見中,“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即所謂“以房養老”,只是“完善投融資政策”中的一句話,而且明確是開展試點。在隨國務院意見同時下發的重點任務分工中,也只是45項重點任務分工中第27項有關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中的一個子項目。因此,對國務院意見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不能以偏概全、誤導公眾。
以房養老並非政府轉嫁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了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即“以房養老”。
這一消息恰好在延遲退休、延遲領取養老金、“男當園丁女編織”等圍繞養老制度的激烈爭論之時發布,大多數輿論對於“以房養老”表現出了相當的抵觸和疑慮情緒。質疑的聲音主要集中在政府責任和“以房養老”在國內的水土不服上。
全國房地產經理人聯盟副主席、養老住區專委會主任陳宏認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只是《意見》裡融資政策中提到的一條,並不代表政府轉嫁責任,與基本養老制度和財政兜底也並不衝突。
北控老年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負責人徐濤也認為,“以房養老”僅僅是提供了一條市場化的、可選的養老產品,並不替代政府、社會的責任和個人的贍養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