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薄一度的絕對權力,導致他肆無忌憚地破壞法制,濫用生殺予奪大權。
在當年重慶的法制遭踐踏、薄一手遮天,予取予奪時,環境往往會放大他的英明神武,導致很多人對他的頂禮膜拜,很多人對他只能匍匐在地,若敢對抗,將遭致更大的禍端。時任重慶公安局長的“一級英模”王立軍尚且如此,更何況庶民百姓。甚至,網友發布一條調侃的帖子,都要被抓去勞教!
百姓,不知不覺中失去了有理走遍天下的自信,失去了據理抗爭的精神和勇氣!所謂民心屈辱,加劇了民族奴性的形成。長此以往,中華民族將如何屹立於世界之林!
薄的打黑除惡,打的都是民營企業,而沒有一家國企。他充分利用了改革開放以來民粹者的仇富仇官心裡,搞所謂的“縮差共富”,他完全憑自己的主觀意志去擺布經濟,這種倒行逆施,究竟是出於政治野心的需要,還是對經濟的無知?無論什麼動機,都是對經濟規律的違背,都是否定改革、拉歷史的倒車,最終會將中國引向赤貧。
薄的“打黑”,影響已波及到其他省份,不少地方紛紛效仿。這極大加劇了私營企業家向海外移民,財富外流的趨勢。這種殺雞取卵,竭澤而漁,鯨吞私營企業財產的後果,使國民經濟失去了可持續發展的資金和主體,使經濟發展無以為繼。貧困惡果,最終要百姓承擔。
濟南中院的審判,僅僅是對薄所犯的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刑事犯罪的審判。而薄對中國政治、文化的負面影響,對中國法制建設的破壞與踐踏,對中國民營經濟的絞殺乃至國民經濟及改革成果的破壞,罄南山之竹也難書其罪,決東海之波恐難流其惡!
文革殷鑒未遠,我們應該對薄的種種罪行全面反思,當然,揭露薄另外的犯罪,並不是非要剝奪他的生命,目的,無非是讓民眾了解薄真正的罪惡,理解法律對他審判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我也是主張“廢除死刑”者,其他罪行的揭露,現有的“無期徒刑”仍可不變。但,如果不把薄在重慶執政期間的黑幕拉開,將其真正的罪惡公之於眾並予以審判,部分民眾仍抱有對薄原來的“同情”和抵觸,而不知其真正罪惡,薄案,很難劃上圓滿的句號。謝謝,歡迎批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