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仍懸置
由於李俊“在逃”,大量證據得以被完整保存並公諸於世,學界由此判斷該案會較早、較快獲得司法系統關注,但實際情況卻是申訴至今懸置。
“申訴材料第一時間就遞交上去了,後來還補充了一些材料,但是都是接收了,但既不說立案受理,也不說不受理。”李俊家屬透露,幾天前曾有法院工作人員打來電話詢問申訴材料遞交情況—這被家屬認為可能出現轉機,畢竟主導這場打黑運動的薄、王案已經判決。
童之偉則認為,由於李俊“出逃”,致使大量證據材料得以妥善保存並公諸於眾,所以他曾認為關於該案的申訴,有望能夠得到司法系統較早、較快的關注。
而事實上,李俊在2010年10月“出逃”時,已經被警方以“涉黑”逮捕過一次。2009年8月22日,李俊被重慶市警方以涉黑等罪名追逃通緝,同年12月4日,被重慶市公安局和成都軍區聯合專案組抓捕歸案。
但三個月後,雙方均對李俊予以撤案。據李俊發佈的材料,他稱經歷前一次所謂涉黑抓捕後,他與妻子離婚,並將企業轉至哥哥李修武名下。這位曾經被當地坊間稱為重慶富豪前30位的民營企業家,試圖以此避開這場打黑浪潮。
“李修武其實每個月才幾千塊錢工資,在企業裡也不是什麼負責人。”俊峰集團員工稱,李修武實際只是名義股東,在公司裡無職位、無權力,且因家庭收入窘困,連孩子的上學問題都需要在李俊的資助下得以進行。
2011年9月,沙坪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時,李修武代理人、西南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趙長青出庭辯護,認為被控黑頭目的李修武事實上與出庭的其他不少“團伙”成員並不認識,且李修武極少參與公司管理運營工作,檢方所訴事項李修武多不知情,故涉黑等指控均不成立,但該意見未被採納。
記者獲得李修武所寫申訴材料稱,他在警方審訊期間,他被強制坐老虎凳6天6夜,期間鮮有睡眠飲水進食,筆錄正是在此情況下被警方辦案人員威脅形成的。而該案中台士華、魏文清、白洪波、雷良建、何君等人的申訴材料中,亦出現大量關於警方刑訊逼供、誘供的描述。
“我們相信黨,相信法律,企業我們會努力經營好,個人申訴也一定會獲得法律公正的對待。”俊峰集團一位高層稱,國家以法律公正對待薄、王案件,相信也一定會同樣公正對待李俊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