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目前兩岸在亞太區域經濟整合最大次乃APEC。APEC進行的工作係透過會員體主動提出倡議,其他會員體可擔任共同的“提案國”。因為是議題取向,兩岸有相當多的合作機會。因此,短期間除目前台灣積壓參與的中小企業、緊急應變、電子商務、能源等議題外,兩岸應針對亞太地區所關切的氣候暖化、海洋污染、婦女、經濟犯罪…等議題增加合作。
3、1994年APEC茂物宣言宣誓在考量會員體的差異性及經濟發展程度不同情況下,已開發及開發中會員體分別於2010年及2020年達成貿易與投資自由開放的目標。2010年領袖宣言之附件明確界定FTAAP實現經濟整合及茂物目標的工具,而TPP及ASEAN+3/+6(現為RCEP)則為達成FTAAP的途徑。鑒於2014年大陸將擔任主辦會員體,對於年度議題主軸的設定有一定的影響,應把握機會將TPP和RCEP跟FTAAP作連結,藉APEC的機制推動區域經濟整合。
4、目前RECP的成員中非東協(東盟,ASEAN)國家與ASEAN簽訂FTA(ASEAN+1)。這似乎成為了加入RCEP的先決條件。香港在大陸的支持及協助下,申請加入“大陸—自由貿易區”以個別關稅領域方式提出申請,形成ASEAN+1R模式。後經ASEAN建議直接以香港-ASEAN簽訂FTA,預計2年內完成。大陸應協助台灣推動與ASEAN簽定FTA。
5、以美國為主導的TPP和TTIP區域經濟整合,屬高品質、高規格的區域經濟協議,其主要目的便在於重塑國際貿易規則,將影響全球貿易的格局。兩岸應密切關注此一發展趨勢所可能的影響。並共謀因應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