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所在的空包廂內具體發生了什麼情況,記者不得而知。而五六分鐘之後,記者看到,四名民警在KTV工作人員的護送下從包廂內離開了,整個查處過程之中,並沒有採取實實在在的任何措施。也並沒有帶走KTV裡的任何一名陪侍女子或者工作人員做進一步調查。而當記者隨後再次詢問民警結果如何時,去和我們拍到的畫面大相徑庭。
民警:我們進去了,所有都檢查了一下沒有發現麼,陪酒的有,陪酒這一塊不好界定。
記者:伯金岸會所屬於哪個轄區管理?
民警:城內派出所。
記者:看到這裡我想大家也許都明白了,為什麼這位13歲女孩的父親在發現自己的孩子在KTV出台陪酒後,多次報警無果。其實對以上行為國家早有規定,2006年以國務院令發布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就曾明確規定: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以及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否則,由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