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4日電/24年前,丹江口盛某夫婦在建設銀行辦理了2000元的保值儲蓄存單,期限為24年,約定收益22萬元。存單到期後,卻被告知存單失效,本息只能兌現8400元,後調整為10596.24元。
《成都商報》綜合報道,1989年,趙女士在建行六安地區中心支行皖西路儲蓄所,辦理了“全家樂”定期保值儲蓄,存入1000元,24年後可拿14萬元的本息。本月6日,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她,國家政策有調整,只有4000多元。
河南
約定1.1萬元變400元
1989年8月,南陽的老聶在銀行辦理了一張100元的存單。存折上顯示,24年到期後給付本息1.1萬元。24年後,老聶卻被告知,因為政策變動,本息變成了400多元。
保值儲蓄
我國上世紀實施了保值儲蓄政策,很多人選擇24年兌付,今年正好到了兌付期。湖北儲戶約定收益22萬元保值儲蓄存單被縮水至1萬元。類似爭議,各地都有發生。
“入股分紅”
1986年,達州市宣漢縣的彭時體用10元錢在當地信用社入股。按照社員證上的約定,每年可以分紅。27年後,他卻被告知:除退還10元本金外,只能領取8.91元的利息。
“存單門”只是銀行店大欺客的最新案例,專家指出,亂收費、捆綁銷售、取假自負等霸道行為的頻頻發生,在傷害客戶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嚴重破壞了銀行業的社會形象。
27年前,達州市宣漢縣的小學老師彭時體用10元錢在當地信用社入股,按照社員證上的約定,其後每年可以分紅。27年後,當他拿著社員證去找信用社時,工作人員卻告知:除可以退還10元本金外,還可以領取8.91元的利息。
老人回憶,那時的大米才1角多錢1斤,10元錢能買將近100斤大米,“存了27年卻只能獲得8塊多錢的利息,現在的物價只夠吃一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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