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違背常識且違法
14日,北京民間防艾組織——中國彩虹健康中心發出公開信,指該條款的制定者缺乏基本醫學常識,違反國務院頒布實施的現行《艾滋病防治條例》。
該中心負責人肖冬說,這麼多年來從未有任何一項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曾有人是因為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的(在洗浴過程中發生高危性行為的除外)。
專家說法
公共浴室水不傳播艾滋
知名艾滋病干預專家張北川說,科研結果表明,公共浴室的水是絕對不可能傳播艾滋病的。“HIV的傳播是需要含HIV一定濃度的鮮血和他人的新鮮傷口直接接觸,才可能實現。”
他認為,《辦法》會強化公眾對艾滋的恐懼和歧視。
14日,中國疾控中心國家性病艾滋病中心主任吳尊友表示,艾滋病不通過皮膚接觸傳播。在公共浴室中,可能相互接觸到的尿液、汗液中,不含有艾滋病毒。
不過吳尊友指出,公共沐浴場所為男男性行為高發地,而該行為是傳播艾滋病的高發途徑。商務部或為提醒高危行為,但具體表述缺乏科學依據和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