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蘭”身掛炸彈威風凜凜
“北伐女子隊”初期駐於廣東省城河南(今海珠區)同德里,宋銘黃等人變賣財產籌集開銷,後廣東都督胡漢民撥了一筆6000元的款項予以資助,解決了經費問題。女隊員們統一穿白衣褲或湖綠衣褲,每天到廣州東校場先練習兵操、隊列,然後開始訓練刺殺、騎術、射擊和投擲炸彈等項目,被當時周圍的群眾譽為“今之木蘭從軍”。有意思的是,由於一些女隊員是富商的寡婦或出身富貴之家,有時也可看到“女子隊員練習打靶時有多名隨傭僕人跟從”的奇特景象(《香港華字日報》1911年12月13日)。
1912年1月廣東北伐軍向南京開進,倉促訓練完畢的“女子北伐隊”分兩批隨軍前行,鄒醒民、陳振權、陳惠權、黎興漢、賴軍華五位女戰士首先出發;不久,徐慕蘭、宋銘黃、鄧慕芬、黃扶庸、許劍魂等20餘位女隊員亦隨軍趕到前線。
女隊員個個身著戎裝,肩上、腰上佩戴長槍短槍,兩位炸彈“科班”出身的女隊長不知從哪弄到炸彈,每位女隊員身上掛著幾顆炸彈(當年炸彈還算是稀罕的玩意),威風凜凜,一路上吸引了不少民眾前來圍觀。各地的革命政府對這支特殊的女子隊伍也是要錢給錢,要槍給槍,要服裝給服裝。2月,廣東北伐軍司令姚雨平率軍在宿州車站與清軍激戰,女隊員們奔赴前線,其中鄒醒民一馬當先,“始終在第一戰線上,猛勇無比,敵敗,同大隊追至四十餘裡,皆在前隊。”
女子從軍一時風頭無兩,軍隊中甚至出現了選舉女子作為領袖的提議。1912年2月,廣東協字營標統餘玉亭因公身故,其部下以“林三妹在高州協夫成功,平時最得軍心”為由,推選餘妻林三妹繼任,這個提議得到了所部三營內八九百人的贊同,但也有六七百人反對,兩隊人馬互有齟齬,終於釀成大規模械鬥,以至於軍政府及各軍隊均派大隊到場彈壓。
由於女子軍隊聲名鵲起,社會上也有一些人乘機渾水摸魚,他們假借招民軍女子隊為名,煽惑15~30歲的年輕婦女販往外洋為娼,廣東都督府為此特意發出警告,報刊也提醒市民“婦女從軍須要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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